04月01日,星期一 07:36
4月1日讯,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称,区块链在互联网审判模式下的作用体现在: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信任机制、不可篡改和可溯源的特点,可在司法领域开拓较大的应用空间,客观上对互联网信任体系的建立也有推动作用。例如在证据方面,从当事人的行为方式看,传统审判模式中,当事人不认可证据真实性的情况很常见,较高比例的案件会提出鉴定申请,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一种拖延诉讼的策略。而在互联网审判模式下,当事人对于经司法区块链验证的证据有较高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很少申请鉴定或勘验程序,当事人的诉讼表现更加诚信,善意度更高。通过规则前置、全链条参与、社会机构共同背书,把公平、公正的规则通过技术的力量嵌入互联网诉讼中,是区块链在司法领域应用可期待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