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第四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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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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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15日《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备案审核工作,已发布3批次共730个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名称及备案编号,现发布第四批共285个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名称及备案编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疑议,请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c_beian@cert.org.cn,或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甲3号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邮编:100029(信封上注明“备案公告反馈”)。提出疑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管理规定》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不代表对其机构、产品和服务的认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网信部门后续将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据《管理规定》对备案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未备案主体尽快履行备案义务。请尚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相关机构和个人尽快申请备案。

附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清单(第四批)

(图为第四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名称及备案编号中浙江省杭州市企业名单)

文章来源:转载自“网信中国”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清单(第四批)》(提取码:xp3h)。

浙江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协会于2016年启动筹备工作,2017年7月正式成立,是全国首家省级区块链协会(除北京外),由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学院、浙江大学计算机系统结构与网络安全研究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软件研发中心发起,联合浙江省区块链企业、研发机构、上下游产业链,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目前,已有会员包括趣链科技、中钞区块链技术研究院、蚂蚁金服、中国建设银行、浙商银行等近百家相关企事业单位。浙江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协会以服务浙江省区块链产业为宗旨,以区块链技术联合研发、应用培育为依托,以产融结合为纽带,以行业内交流、技术协作和应用讨论为基本形式,推动行业标准建设,全力构建技术资源共享、应用交流频繁的浙江省区块链产业生态圈,不断提升浙江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在全球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