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讯百科|肖风:区块链让价值互联网露出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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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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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火讯财经注:本文主要阐明了区块链技术的核心技术和底层设计以及其中原理,并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其次说明了区块链适合应用的实际场景以及如何去结合。最后说明运用区块链技术我国有机会占领制高点。本文具有科普性,适宜感兴趣的人群阅读。
本文原载于人民日报。作者肖风。

肖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有超过18年的证券从业经历和资产管理经验。历任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股证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管办副主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万向区块链实验室创始人。

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首次将数字经济列为一项重要议题,并通过了《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区块链是数字货币的技术载体,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形态。它不仅可能重塑货币市场、支付系统、金融服务及经济形态的方方面面,而且将会改变人们生活的多个领域。


学理基础是共识算法和智能合约

2009年1月上线运行的区块链技术,被誉为第二代互联网,人们预测它必可能会像第一代互联网一样,给人们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一般意义上,我们把第一代互联网叫做信息互联网,主要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更快更好地进行信息传输,中国的“BAT”(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这三家公司,其实做的都是信息传播的生意;区块链技术的运用,预示着价值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所谓价值互联网,就是使得人们能够在互联网上,像传递信息一样方便、快捷、低成本地传递价值,尤其是资金。

区块链技术是一种互联网数据库技术,其特点是去中心化、公开透明,让每个人均可参与数据库记录。这是一种全民参与记账的方式,所有的系统背后都有一个数据库,也就是一个大账本。那么谁来记这个账本就变得很重要。目前就是谁的系统谁来记账,各个银行的账本就是各个银行在记,支付宝的账本就是阿里巴巴在记。但现在区块链系统中,系统中的每个人都可以有机会参与记账。在一定时间段内如果有新的交易数据变化,系统中每个人都可以来进行记账,系统会评判这段时间内记账最快最好的人,将其记录的内容写到账本,并将这段时间内账本内容发给系统内其他人进行备份。这样系统中的每个人都有了一本完整的账本。因此,这些数据就会变得非常安全。篡改者需要同时修改超过半数的系统节点数据才能真正地篡改数据,其代价极高,导致几乎不可能。

同时资金传递不再需要金融中介来作为信任背书,而是依靠一整套数学算法来约束,人们可以点对点地发起自助金融交换。毕竟,点对点的交换可以省去不菲的中介费用。据粗略统计,全球每年的小额跨境汇款,光手续费就要花费近200亿美元,如果用区块链解决方案,这笔费用几乎可以完全省去。

区块链如何实现信息社会的分布式架构?首先,作为分布式账本技术,它第一次对几百年来一成不变的记账方法——复式记账法,作了较大的改进。这个改进有可能改变金融行业的清结算方法,变净额交收为实时全额交收。交收方式的改变意味着金融系统也可以像区块链一样,24小时运转,实时结算,实时到账。

其次,作为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它可以建立一个共享信息的公共系统,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数据录入员,任何人都拥有完整的数据。依靠一套共识算法,就可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和透明,该数据库记录的数据可追踪、可审计、不可篡改。第三,作为可编程技术,汇丰银行去年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各国央行可以利用区块链的可编程技术,追踪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的流动,精准地执行货币政策。区块链业界也在使用区块链的可编程性,创设能够帮助人们自动执行约定的计算机程序,即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技术成熟后,不仅金融交易完全自动化,节省大量的中后台行政人员,而且可编程经济时代将能真正实现。

区块链其实并不新鲜,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有人开始进行学术探讨。当时有数学家就发表过论文,探讨区块链的基础算法——共识算法。上世纪90年代初,一位叫尼克扎博的密码学家也开始探讨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是指当一个预先编好的条件被触发时,智能合约执行相应的合同条款。可以说,区块链技术有幸诞生在2009年,只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区块链各项相关技术在分布式网络技术上得以集成而已。

除了技术背景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区块链的经济学背景——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经济学。从社会思潮来看,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明显受到著名社会学家凯文·凯利的《失控》的影响。《失控》是一本论述人类社会、自然万物和科学技术如何进化的书籍,凯文·凯利在书里把工业社会的进化论总结为基于机械逻辑的进化论,把信息社会的进化论总结为基于生物逻辑的进化论。基于生物逻辑的进化论可以概括为三个词:分布式、去中心、自组织。


金融街和物联网得风气之先

区块链应用前景几乎不可限量。金融行业因为是最数字化的行业,所以被认为是可以最先应用区块链技术的行业。目前,大部分区块链创业者的目标,确实是瞄准各种各样的金融行业应用,比较成熟的已经有支付、跨境汇款、众筹、数字资产交易等。还有几十个金融应用场景,正在各大金融机构的区块链创新实验室里进行试验、验证,不久的将来陆续加入到金融行业的生产环境中。预计10年之后,区块链技术将成为金融行业核心生产系统的基础平台,金融业面貌必将焕然一新。与对待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不同,这次全球主要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FinTech)上行动非常积极。不仅华尔街的几位重量级人物纷纷跨界到区块链行业创业;而且全球最重要的两个区块链联盟都设立在纽约;据报道,2016年对金融科技的风险投资,纽约也超过了硅谷。

区块链技术的另一个巨大应用前景在物联网方面。美国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2014年发表的物联网白皮书《设备民主》给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当2050年联网在线的设备达到1000亿台时,通信带宽以及中心数据库都不可能承担传输、存储和处理这个当量的数据,而且这个数量级设备的身份认证也是现有技术无法管理好的。

区块链也许是千亿设备级物联网的最优雅的解决方案。要真正地实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共享经济社会,区块链技术也许确实是最优的解决方案:把租车人的身份和汽车的身份都登记在区块链总账上,那么租车就像下楼开自己的车一样方便,车辆的出租方也能在区块链上以秒级时间确认租车人的身份,如果再加上智能合约,一切都自动完成,拥有它与使用它也就完全没有区别了。

我们已经从信息互联网时代走向价值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正在成为各行各业的基础设施。作为第二代互联网,区块链技术是互联网TCP/IP结构中与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同等重要的价值传输协议,也可以说,HTTP与区块链价值传输协议(BLOCK CHAIN)是互联网应用协议中最核心的两个协议。因为信息互联网,人类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福利因此大幅增加;因为价值互联网,人类社会也必将迎来一场更完美的革命。

正是因为这样的共识,一些国家政府对区块链持积极态度。对区块链上的第一个产品——数字货币比特币,欧盟承认比特币是货币,按照货币监管;美国把比特币归为资产,等同于石油等大宗商品。区块链是金融科技的基础设施和核心技术之一,一些国家还设立了沙盒机制支持区块链技术等金融科技。沙盒机制是指在计算机世界,一个新的系统要上线应用,为安全起见,一般都会先设置一个测试环境,在测试之后才能进入真正的生产系统中。英国、新加坡和澳大利亚三国监管机构还宣布认可对方的沙盒机制,创业公司在任何一方沙盒的实验成果在三国都通用。近一年,美英等国的央行都宣称正在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

区块链技术已经进入了加速发展的新阶段。最初区块链是由一群草根技术极客们以社区的方式开发;近几年一批创业者们开始利用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从小做起;2016年,微软、IBM、英特尔等公司纷纷进入区块链行业,预计区块链技术的成熟速度将会加快。


借区块链发展或可弯道超车

全球市场最大的10家互联网公司分布在中美两国。预计在第二代互联网——价值互联网时代,这个市场格局仍能够保持。美国互联网公司胜在既有市场规模,又有原创技术;中国互联网公司目前还只是拥有市场规模,缺乏原创技术。

目前区块链技术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离金融行业的实际应用尚有一段距离。区块链的两个核心技术,即共识算法和加密算法,都存在很大优化、完善的空间,甚至也还有创新创造的空间。抓住区块链发展的关键机遇期,也许能提供给我们一次弯道超车、领先世界的机会。

不妨可以考虑使用区块链的可编程性,实现依靠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央行的货币政策。所谓“买酱油的钱不能打醋”。我们还可以借助区块链技术,建立一个智能债券平台。在智能债券平台上,债券的发行、交易、结算全部自动化,不再需要银行的中后台进行交易后的清结算,就可以利用可编程性约定发行的规模、利率,也可以约定投资者限制、发行债券的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的流通范围等。

智能债券平台只允许“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这个智能债券平台上发债融资。区块链可编程性可以保证在这个智能债券平台上发行的债券,其资金会真正用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因为智能合约会自动按照事先的约定来识别条件并自动执行约定,不给任何人修改的可能。这对中国资本市场为“一带一路”提供精准的金融支持,提供了一种可靠的技术保证。

金融科技的核心技术主要在于两点:人工智能和区块链。以阿尔法围棋(AIpha Go)为标志,人工智能在经历60年的缓慢发展后,开始进入指数级增长时代;以区块链为标志,一场重构金融行业底层基础设施的工程正在快速展开。中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领先全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前三大公司都诞生在中国。但在金融科技上,我们距欧美国家的行动有些许落后。

我国可以联合创新区块链技术,占领全球区块链的制高点,努力做到区块链技术的自主可控。创业者们需要耐心地从底层技术开发做起,拥有应用场景的机构要积极拥抱新事物,以开放心态积极与区块链创业者合作。政府对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政策和鼓励措施都不应过度,一方面应该“让子弹再飞一会儿”,有一定基础之后,再制定监管政策和行业标准,另一方面也要防止一哄而上,拔苗助长。